Skip to main content

探索

 明光经开区组队赴高校参加招聘活动_

 2026-06-04 03:01     53913

微信员工@客村小蒋 也发文介绍称,该新功能不消耗移动流量,传输时设备保持1米以内即可稳定连接,中断后重新扫码可继续传输。

@客村小蒋表示,新功能在这些场景可能比较有用,欢迎体验:春节/婚礼/同学聚会:不用建临时群,手机拍摄的照片/视频可“秒传”给其他亲友/同学,不担心压缩画质和流量消耗;跨系统的“快捷传输”:iOS有“隔空投送”,安卓有互传联盟,新功能可以解决跨系统近距离传输的需要。

微信此次功能更新,聚焦用户高频刚需,以轻量化设计优化传输体验。面对面传输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即时通讯与文件协作能力,降低用户使用成本,提升日常沟通与办公协同的便捷性。

作为国民级应用,微信一直持续在通讯效率、隐私保护、场景适配等方面迭代。

仅在1月,微信就集中更新了9项功能,包括微信AI搜索支持评价公众号、删好友可保留聊天记录、视频号原生短剧激励计划上线、视频号可自定义商品出现时机、微信小店可快速投诉假冒商品、AI小程序成长计划上线、小游戏直播预约有流量激励、小游戏全新升级商业化工具箱、小游戏擂台赛组件上线。

2月13日,腾讯公关总监张军还在个人微博上表示,微信电脑版也可以语音输入了。此前无论是微信Windows版还是Mac版,均未内置语音输入功能,如果使用语音输入功能,需要借助外部工具。

2026年除夕,微信还和元宝联动,推出了发金色朋友圈的功能。腾讯公关总监张军也在其微博账号发文亲自详解操作,“现在元宝里制作“拜年朋友圈”并发表,这样就可以触发。给别人的金色朋友圈点赞,还有机会掉落红包。”,并强调元宝和微信都需要升级到最新版本。

" alt="微信上线 “面对面收照片和文件” 功能, 直传无需加好友、不耗流量">

 微信上线 “面对面收照片和文件” 功能, 直传无需加好友、不耗流量

 2026-06-04 02:46     626

冬与春交替,星周月讵存?

明朝换新律,梅柳待阳春。

本周玻璃行业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资讯呢?请快和小玻一起走进第341期玻璃周刊吧!

国际动态

1、AGC的Stopray Ultraselect让历史悠久的Meelpakhuis重获新生

在荷兰莱顿市中心,历史悠久的“Meelpakhuis”得以重焕生机:这个曾经储存面粉的地方,如今已成为时尚的公寓和办公室,其三层玻璃窗上装有2500平方米的Stopray Ultraselect 70/33。

建筑师们选择这种玻璃解决方案,是因为它的美观性、节能性能以及能为住户和使用者带来舒适感。

 

 

2、玻璃未来将推出玻璃未来容器联盟

大规模实现玻璃容器的脱碳仍是我们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1月22日,玻璃未来将推出玻璃未来容器联盟,同时启动“50 by ’35”——这是一项由行业主导的新倡议,旨在到2035年将玻璃容器的碳足迹减少一半。

 

 

3、皮尔金顿意大利公司将消费后玻璃引入平板玻璃行业

平板玻璃领先制造商意大利皮尔金顿公司正庆祝一项宏大的循环利用试点项目取得成功,该项目有多家行业参与者参与,旨在回收消费后玻璃废弃物,特别是建筑物中已达到使用寿命的窗户和幕墙所用的玻璃。

4、美国玻璃研究:玻璃容器性能测试

美国玻璃研究公司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独立研究和测试实验室,在玻璃容器行业的测试、设计分析、分析测试、咨询、培训、检验、产品责任和审计方面拥有专业知识。

 

 

5、Forel与Tritemplex:一项持久的合作

当项目变得更加复杂、加工要求更加多样化时,生产流程就需要改进。正是基于这一需求,Forel与Tritemplex开始了合作。总部位于秘鲁的Tritemplex在住宅、商业和公共机构项目的玻璃加工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经验。

 

 

6、维特罗帕克:优化玻璃容器的整体方法

与“轻量化”不同,“适度重量化”远不止于减轻包装重量。维特罗派克(Vetropack)正采用整体方法来优化玻璃容器,其双重目标是:实现最大的资源效率和结构稳定性。

玻璃包装的合理减重不仅仅是减少克数;它关乎通过负责任的设计和工程选择,平衡性能、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国内新闻

(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 ,日用玻璃全部包含在内。

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投资约3.86亿美元,信義玻璃与MODON签署项目协议助力沙特2030愿景与“一带一路”产业协同

1月14日,在2026年未来矿业大会(The Future Minerals Forum)期间,在沙特工业和矿产资源部部长班达尔.胡莱尔(Bandar Al-Khorayef)阁下以及沙特投资大臣法利赫(KhalidAl-Falih)阁下的共同见证下,信義玻璃与沙特工业城市和技术区管理局(MODON)举行项目签约仪式。

3、2026启新 ⑤ " alt="341期 玻璃周刊 一周玻璃新鲜事(2026.1.11">

 341期 玻璃周刊 一周玻璃新鲜事(2026.1.11

 2026-06-04 02:07     44148

 屯溪区:公益托管护航多彩假期

 2026-06-04 01:47     33

发布时间:2022-04-14 09:06 来源:豫都网 我要投稿

[摘要]北京时间4月26日消息,来自美媒体的报道称,热火队总裁帕特-莱利日前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后悔2014年休赛期不该以顶薪续约克里斯-波什。“神算子”还表示,对德维恩-韦德离开非常伤心。 2014年夏天,波什一度和火箭队走的很近,在勒布朗-詹姆斯做出回克利夫兰...

 



  北京时间4月26日消息,来自美媒体的报道称,热火队总裁帕特-莱利日前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后悔2014年休赛期不该以顶薪续约克里斯-波什。“神算子”还表示,对德维恩-韦德离开非常伤心。

  2014年夏天,波什一度和火箭队走的很近,在勒布朗-詹姆斯做出回克利夫兰的决定后,莱利给波什一份为期5年总价值1.18亿美元的顶薪合同。

  当时“龙王”的身体完全健康。波什也承认,如果不是莱利开出顶薪,或许他已经与火箭队签约。但现在,莱利后悔了……

  “当时不应该给(波什)顶薪,”莱利说道,“因为这样我们没有更多的薪资来续约韦德。”

  因为血栓,波什自2016年全明星周末后就再也没有打过球。赛季告别会上,莱利透露他和波什有过接触,但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解决方案。

  去年夏天韦德原来的合同到期,他和热火队在续约问题上僵持了很久,最终“闪电侠”决定回家乡(芝加哥)打球,从而结束了在热火队效力的13年生涯。

  “我知道他(韦德)认为我在续约这件事上做的不好,”莱利说道,“但当韦德宣布不续约时,我真的非常非常伤心。”

  韦德在热火队效力期间,一共3次夺取总冠军。而现在的热火队正处于重建期,本赛季他们距离季后赛只差一步,最终排在东部第9位。(jim)

" alt="莱利后悔当年顶薪续约波什 称韦德离开他很伤心">

 莱利后悔当年顶薪续约波什 称韦德离开他很伤心

 2026-06-04 01:41     7

 武威望舒100MW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荒漠驭光,绿动未来!

 2026-06-04 01:05     3486

建材网

峰会现场,抖音家居建材大客户讲师王芬女士特别出席分享“抖音本地生活玩法”,解锁短视频与本地生活结合的营销新路径,以及家居行业独有的流量逻辑,为富轩经销商伙伴2026年生意增长注入强劲的数字动力。

建材网

随后,峰会迎来了最激动人心的巅峰时刻——2026富轩“315放心购,好窗好价护新家”现场直播活动,现场气氛高涨,线上直播更是突破50万人观看,将峰会热度推向顶峰。

建材网

富轩全屋门窗营销总经理翁振晖先生亲自登台发放福利,60分钟的直播里,不仅向全国消费者释放了诚意满满的豪礼,更让“富轩好窗,守护万家”的理念走进更多家庭。

建材网

02聚贤启航,共赴巅峰

G&C FUSON

富轩2026年度全球经销商战略峰会进入高光时刻。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长秦占学先生率先登台致辞,他强调,将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核心功能深度嵌入“好房子”建设全流程,既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每一家门窗品牌的核心责任。

建材网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长秦占学

佛山市家居产业联合会党支部书记杨志华先生发表致辞,首先,对富轩过去一年在产品创新、智能制造与出海布局等方面的举措给予高度认可,同时也期许在2026年富轩与行业伙伴继续携手共同推动中国  门窗品牌扬帆出海。

建材网

佛山市家居产业联合会党支部书记杨志华

随后,富轩全屋门窗董事长李昌安先生发表核心致辞,再次坚定传递“没有好玻璃就不是好门窗”的品牌核心理念。他强调,玻璃是门窗的“心脏”,富轩将始终以好玻璃打造好门窗,为“好房子”提供最 优解。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他则提出“狭路相逢狠者胜”,誓以更安全、更舒适的门窗产品,坚守品质初心,赢战终端市场。

建材网

富轩全屋门窗董事长李昌安

“玻璃不仅仅是守护安全、遮风挡雨的门窗部件,更是生活美学的展现”。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春静女士带来“大玻璃的应用与趋势”深度分享,玻璃是门窗的眼睛,更是性能的核心,玻璃技术的每一次突破,都推动着门窗产品的迭代升级,这与富轩“玻璃革命”的战略思路高度契合。

建材网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春静

酷家乐首席讲师清扬先生特别带来酷家乐分享,以“AI与营销”为主题,解锁数字化时代终端增长新密码;同时他强调,经销商需掌握“三个一”——一个账号、一套方案、一个客户,通过数字化工具掌握门店设计主导权,实现谈单效率与业绩的双重提升。

建材网

酷家乐首席讲师清扬

03战略定盟  共绘蓝图

G&C FUSON

风口已至,顺势而为。随着“第四代住宅”政策风靡全国,高端住宅对全景景观超大玻璃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面对市场机遇与挑战,富轩选择以硬核实力主动破局,深度推进“玻璃革命”,回应时代命题。

建材网

峰会迎来最 具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富轩2026核心营销战略正式发布!富轩全屋门窗董事长李昌安,携手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长秦占学、佛山市家居产业联合会党支部书记杨志华,以及广东定制协会秘书长曾勇、广东省门业协会秘书长饶德亮、广东省门窗协会秘书长管琪林、天猫家装定制新零售负责人罗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李春超、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与房产频道总经理关国栋等多位领导嘉宾,共同登台,启动历史性的战略发布。

建材网

“超大玻璃,超安全,管用30年”。发布仪式后,李董对富轩2026核心营销战略进行深刻解读,他特别提出“三分门窗,七分玻璃,是售前”的全新理念,凸显玻璃在门窗产品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也将以技术实力支撑,持续推动玻璃性能革命,助力经销商抓住超大玻璃风口,赢得市场主动权。

建材网

巅峰挑战正式启动!富轩全屋门窗携手FWRC福布斯世界纪录认证机构,开启巅峰挑战·启动仪式。富轩全屋门窗董事长李昌安先生与FWRC认证官共同登台,正式启动世界纪录认证挑战,这不仅是对富轩产品品质与技术实力的极致考验,更是富轩向世界展示中国 门窗品牌力量的重要举措。

建材网

随后,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整装定制与门窗幕墙专委会牵头,富轩全屋门窗作为主编单位之一,联合行业力量发布《智能门窗通用技术规范》团标。富轩全屋门窗董事长李昌安、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长秦占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整装定制与门窗幕墙专委会秘书长 " alt="巅峰共进,赢战未来!富轩全屋门窗2026年度全球经销商战略峰会圆满落幕">

 十一载温情不变!丰泽这顿“暖心年夜饭”致敬城市“平凡英雄”

 2026-06-04 00:42     1

 光伏板下的“新草场”

 2026-06-04 00:39     63

掌上梅州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

据悉,2025年,梅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投诉举报2.1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4.42万元。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全面展现202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并遴选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予以发布。这些案例涵盖食品安全、老年消费、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维度,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点带面,警示经营者恪守诚信经营底线,引导消费者增强理性消费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筑牢消费安全法治防线,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聚焦礼品使用维权 高效调解彰显温度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10日,梅州市梅江区消保中心接到孕妇李女士现场投诉。李女士称饮用某品牌牛奶后,连续腹泻2天并入院治疗,据此向该品牌牛奶区域代理商提出2457元的赔偿诉求。经调查核实,涉事牛奶为朋友赠送,李女士无法准确提供具体购买渠道。饮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李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品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随后,生产厂家品牌区域代理商上门核实,确认涉事牛奶为其品牌产品,且现场查验发现牛奶存在板结现象。

【处理过程及结果】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接受赠送商品的使用者是否具备消费者主体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女士作为商品的实际使用者,其为生活消费需要使用商品的行为,符合消费者的定义,依法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考虑到投诉人李女士系孕妇的特殊身份,且身体已出现不适症状,梅江区消保中心当场决定受理该投诉。调解中,代理商一方面解释了牛奶板结的可能原因,提出李女士的腹泻症状与饮用牛奶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直接认定;另一方面表示,产品出厂时均经过严格质量检验,后续贮存、运输、保管等环节的条件,均可能对牛奶品质产生较大影响。

为妥善化解矛盾,调解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既向代理商阐明了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也向李女士说明维权需注重证据的完整性。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签订《投诉调解书》,代理商当场通过转账方式补偿李女士1000元。双方均对工作人员专业的调解服务予以肯定并表达了感谢。

【案例评析】

本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礼品使用者的消费者主体资格,为同类消费维权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也就是说,无论商品系购买或获赠,只要用于个人日常生活需要,即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该条款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路径。

本案例中,梅江区消保中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清晰认定了李女士的消费者身份,为案件的顺利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处理结果,不仅切实维护了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彰显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全面保护。

最后给大家提个醒:依法维权是我们的合法权利,遇到类似情况先别慌,记得及时保存好关键证据——比如没喝完的涉事商品、医院的病历和缴费单,哪怕是礼品,也尽量问清楚来源。证据越全,维权就越顺利,法律也会稳稳站在你这边。

案例二

抽奖落入陷阱 消保斩断套路

【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9日,罗女士致电12345热线投诉称,其在梅州市大埔县某商行搞促销活动时抽奖中了一台平板电脑,但该店要求须签协议方可领取,消费者回家发现“花呗”被刷取了6800元,便返回到该店向老板反映,但老板只愿意退回百分之七十的款项,罗女士认为不合理,要求该店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大埔县消保中心核实,该店主营业务为电器销售。工作人员到现场进一步了解,商家表示其用罗女士“花呗”刷取的6800元已经跟消费者签订协议,是从“花呗”刷取费用转去该店铺线上售卖平台,消费者可在店铺线上平台享受七折购买电器、日用品等,6800元在消费者账户中,消费者可以随时购买平台产品,签订协议时双方已确定该方案,消费者通过刷脸、输入验证码等方式进行扣费,不存在诱导消费者情况。在核实双方陈述、查清交易事实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通过积极沟通促成商家全额退还了6800元,消费者归还了平板,及时化解了消费矛盾,更明确了此类营销活动中商家应履行的充分告知义务。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促销抽奖引发的纠纷,以抽奖中平板电脑为噱头,引导消费者通过“花呗”支付6800元并签订线上平台消费协议,虽声称不存在诱导行为,但该营销模式易使消费者在中奖喜悦的冲抵下,对预付费的性质、平台消费的限制等关键信息产生认知模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于预付费、消费平台规则等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内容,商家应当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作出全面说明,确保消费者在完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作出消费决策,而非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消费者的心理弱点变相促成交易。同时,该案例也提醒消费者,面对促销抽奖活动需保持理性,尤其对于要求签订协议、进行线上支付的领奖条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规则,避免因一时冲动、疏忽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三

电池“狸猫换太子” 消保中心帮解决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饶先生在梅州兴宁市某电动车店花费5000元购置一辆电动摩托车。后续使用过程中,饶先生发现车辆配备的电池并非原装产品,随即向商家反馈该问题。商家承认电池非原装,并提出为其更换原装电池的解决方案,但饶先生认为商家行为构成消费欺诈,遂于11月15日向梅州兴宁市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作出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兴宁市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一方面向饶先生核实购车凭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全面掌握事件原委;另一方面约谈涉事商家,就电池非原装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在此基础上,兴宁市消保中心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协商,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商家正视自身问题,同时充分倾听饶先生的合理诉求。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公平公正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为饶先生更换该品牌摩托车原配电池,并补偿人民币1500元。双方均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动摩托车配件不符引发的消费纠纷,争议点在于商家未如实告知电池非原装的行为是否合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电动摩托车电池作为核心配件,其是否原装直接关系到商品的质量、性能和价值,属于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商家在售车时未主动披露电池非原装的事实,即便后续提出更换方案,也已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和信息披露义务。消保中心秉持“调解优先、法理兼顾”的原则,通过核实证据、约谈商家、释法明理等步骤,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既促使商家承担了相应责任,满足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也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体现了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

该案例为经营者敲响警钟: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必须如实向消费者披露商品的真实信息,尤其是核心配件的规格、来源等关键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唯有恪守诚信原则,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

案例四

二手商品虽好 选购更需谨慎

【案情简介】

消费者在某平台直播间,花费3000余元购买一款二手“LV”品牌包。直播期间,商家多次向消费者宣称所售商品为正品且支持二次检验。2025年5月,消费者因个人转售需求,将该手提包送检,鉴定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品牌工艺标准”。消费者随即联系商家要求处理,商家却始终未予回应。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梅州市蕉岭县消保中心投诉,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处理过程及结果】

蕉岭县消保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被投诉商家,明确告知消费者的维权诉求,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商家不认可消费者自行送检的鉴定结论,并以此为由不接受调解。

蕉岭县消保中心多次组织沟通协调,商家仍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行政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同时告知消费者,可通过与商家自行协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商家不接受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例中虽然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作出“正品、支持检验”的承诺。但二手商品本身存在溯源难、鉴定难的特点,而直播带货的即时性又导致证据容易灭失。此案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尤其是高价值品牌商品时,务必做好证据留存。

行政调解是化解消费纠纷的便捷途径,但并非唯一途径。当商家拒绝配合导致调解终止时,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收集好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依规开展受理、调解工作,终止调解后明确告知消费者后续维权路径,既履行了法定职责,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指引。

案例五

预购全屋家电 三级联动维权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6日,梅州市消保中心接到消费者翁女士的投诉称:其2025年11月2日前往梅江区某电器店,预购总金额为35258元的全屋家电一批,并于当日支付预付款10000元,约定7日后送货上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购买,于次日(11月3日)晚上通过电话联系店内销售人员,明确提出取消订单及退还预付款的请求。11月4日翁女士到该店进行协商退款,但店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预付款。无奈之下翁女士请求梅州市消保中心协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翁女士的投诉后,市消保中心工作人员详细查看了翁女士提交的材料,并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11月7日市消保中心联合梅江区消保中心组织双方调解。经了解,属地市场监管所已于11月5日接到了翁女士的投诉事项,并组织开展了两次调解。商家称翁女士支付了10000元定金,预订全屋家电,所需的电器已经从深圳调货,无法退款。翁女士可以选择只购买价值1万元的电器,剩余的已选电器可以不再购买。翁女士则认为其当初支付的10000元是预付款,并不是定金,而且订单尚未进入实际供货、安装阶段,且是支付预付款后次日即提出取消,商家的做法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市、区、所三级消保工作人员对纠纷双方进行多次劝说与调解,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翁女士向电器店购买价值1999元的消毒柜一台(该消毒柜为翁女士指定品牌及型号,电器店未销售该品牌电器且消毒柜已订货到店),剩余的8001元退还翁女士。纠纷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双方当事人对于10000元,到底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争议。“定金”与“订金”是生活中常见的两个名词,很多人分不清楚,虽一字之差,但它们之间的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1.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其核心功能是担保合同履行;2.定金支付后除非收款方违约否则不可退还,如果收款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3.定金金额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4.订金不具备法律效力,性质上属于预付款;5.订金在交易未达成时必须全额返还。

通过本案纠纷,梅州市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订立任何协议或支付款项时,务必看清是“定金”还是“订金”。同时约定好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引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案例六

冲动消费悔莫及 巧妙调解终退款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19日,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罗女士的投诉,反映其老父亲参加某健康讲座后,被忽悠预付了63986元,用于购买药品、保健品等。罗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款未果,遂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该商家全额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涉事商家核实情况。商家表示,罗女士父亲已将首期购买的大部分产品拆封,无法进行二次销售,因此无法满足其退货退款诉求;同时称相关充值行为系消费者自愿行为,不存在强迫消费情形,故不同意退还剩余款项。罗女士则认为,其老父亲系在家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冲动消费,坚持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引发纠纷。

工作人员耐心为双方释法析理,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相关约定,同时罗女士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预付式消费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多次耐心调解,从法律、情理角度细致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商家退还未使用预付款58186元,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均对调解工作表示感谢与认可。

【案例评析】

本案例属于典型的涉老会议营销消费纠纷,双方在发生大额预付式消费过程中,未订立书面合同,是引发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与商家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呼吁经营者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七

乐园受伤起纠纷 行政调解促和谐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其携带5岁小孩前往丰顺县汤坑镇某室内亲子乐园游玩,孩子在“波波池”区域玩耍时不慎摔倒,导致上唇内侧撕裂出血,经医院诊断为“唇黏膜挫裂伤”。事后,李女士向经营者提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00元,经营者以“家长未全程看护”“乐园已张贴安全提示”为由,拒绝全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启动调解程序。根据游乐园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李女士的小孩独自进入游乐区,在游玩过程中磕碰到已作软包处理的独木桥,其间未见工作人员现场实时巡视或对儿童危险行为进行干预。此外,乐园入口虽张贴有“请家长全程看护”的提示,但未设置专属监护通道,亦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经工作人员向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李女士人民币‌1888元。

【案例评析】

本案是涉儿童服务领域人身安全的典型案例,也是当前消费维权实践中的常见缩影。随着室内亲子乐园等儿童娱乐场所日益普及,设施安全性、监护职责与经营者义务的边界界定,已成为纠纷调处的重点与难点。此次调解结果遵循“过错分担、比例赔偿”的公平原则,既有效保障了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推动经营者正视安全短板、加大服务投入。该案的成功化解,展现了基层消保组织依法履职、柔性维权的积极作用,是践行矛盾源头治理、促进消费和谐的生动范例。

案例八

未成年人独自购买手机 市场监管依法调解退款

【案情简介】

投诉人钟先生反映,其13周岁的小孩于2025年2月9日在平远县大柘镇某通讯店擅自购买荣耀手机一部。投诉人钟先生认为,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的行为不合理,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要求遭拒,故向平远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请求依法协调退货退款事宜。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依法立即展开调查。经向该通讯店了解,投诉人钟先生的小孩确实是独自到店并购买了一部手机。经工作人员向争议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历经多次沟通协调,争议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通讯店向钟先生全额退还手机购买款,钟先生将所购手机返还通讯店,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13周岁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自出资购买手机的行为,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日常消费范畴,在监护人未同意、不追认的情况下,该消费行为依法可主张退还。商家作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合理审慎注意义务,对明显低龄未成年人,或购买金额较高商品的未成年人,应主动核实年龄,并建议在监护人陪同或同意下进行消费,切实防范消费纠纷。同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日常行为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关注未成年人消费行为,避免因监护不到位引发财产损失和消费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推动家庭、商家、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消费安全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编辑:张晓珊

审核:黄炜明

" alt="梅州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这些“坑”你踩过吗?">

 梅州市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这些“坑”你踩过吗?

 2026-06-04 00:26     42791